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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活动相关热点问题解答
2024-11-20 37 返回列表

     一、 关于活动周期及补贴发放

  1. 活动周期是多长,如果活动结束了,还能领到补贴吗?

    答:活动周期为自活动开始之日起至2024 年12月31日,受资金预算总量控制,即时补贴,现场立减,用完即止。补贴资金使用完毕,许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及时发布公告终止活动。

    二、关于房屋

    2. 哪些房屋可以享受补贴政策?

    答:在许昌市域范围内 2023 年9 月30 日(含)前交付使用的居民自用住宅。 此次补贴不包括酒店式公寓、商铺、办公用房等非住宅建筑。

    三、关于申请

    3. 如何申请补贴资格?

    答:消费者在微信搜索栏搜索“装饰装修保障服务平台”公众号或小程序,登录相关专区,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房屋产权合法证明,完成实名认证,按提示操作,上传装饰装修备案证明,获取补贴资格。并配合装修企业或商家完成申领补贴所需上传的材料。申请人为房屋产权人,申请人、付款人、发票抬头人、合同签订人一致,且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 实性、完整性负责。

    4. 申请人是房屋产权人吗?申请人可以是单位吗?

    答: 申请人应为房屋产权人。申请人不可以是单位。房屋产权人是产权证书上记载的权利人或能够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的住宅实际拥有人。

    5. 房屋产权证明包括哪些?答:房屋产权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水费缴费单、电费缴费单、天燃气费缴费单、社区证明等材料,材料上需有具体的房屋坐落位置且能显示是2023 年9 月30 日(含)前的居民自用住宅。有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无房屋产权证的,其他几种证明材料任选其一。

    6. 父母出资为子女房屋进行装修,装修合同签订人、发票抬头均为父母,是否可以申请?答: 不可以。申请人应为房屋产权人,申请人、付款人、合同签订人、发票抬头人应一致。

    7. 同一人名下有多套房屋是否能就多套房屋申请补贴? 答:可以。每套房补贴最高不超过2 万元。四、关于补贴比例、补贴金额及补贴对象

    8. 补贴比例和限额是如何确定的?答: 方式一:个人消费者直接购买的,按照补贴活动实施细则中公布的品类购置价的20%给予补贴,购买单品类产品补贴最高金额不超过 2000 元,每套房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3—方式二:委托装修企业进行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20%补贴,每套房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合同中的物品和材料费用不能低于总价款的50%。

    9. 这次活动的补贴对象都有哪些?答:凡是房屋坐落位置在许昌市域范围内的个人消费者均可参与本次活动,不限身份证、户籍或手机号码归属地。购买补贴商品时,收货地址应在许昌市域范围内。

    五、关于装修

    10. 补贴活动开始前已支付装修款或已购买装修物品和材料的,是否可以享受补贴?答:不可以。

    11. 个人消费者直接购买装修装饰所用的物品和材料,怎么申请补贴? 答: 消费者在微信搜索栏搜索“装饰装修保障服务平台”公众号或小程序,登录相关专区,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房屋产权合法证明,完成实名认证,按提示操作,获取补贴资格。到参与活动的商家处购买所需的物品和材料,并配合商家完成申领补贴所需备案上传的材料(支付凭证、发票、所购物品和材料安装前后的水印照片等信息)。

    12. 装修企业或商家是否一定要等到装修完工后才能申领?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才能申领?答: 不用,考虑到装修周期一般较长,为最大程度便民惠民,消费者即时补贴、现场立减。参加活动的装修企业或商家在系统中上传补贴资金申领资料(对应合同、购买物品和材料销售清单、支付凭证、发票、装修或安装前的水印照片)。装修或安装过程中、完工后的水印照片陆续上传。

    13. 参与补贴活动的企业或商家有什么要求?答: 参与补贴活动的企业(商家)在许昌市依法注册符合条件的独立法人且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能向消费者开具相关统一发票,具备和线上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承诺做到诚信经营,不搞虚假、违规促销;不得通过虚开发票、明买暗退、合谋套补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不得增设享受补贴政策任何附加条件,近两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不良行为记录。

    六、关于物品材料

    14. 补贴物品材料的有哪些?答:纳入购置补贴的物品材料品类具体如下:饰面砖、石材、木地板、定制衣柜、橱柜、卫浴、门、窗、灯具开关、窗帘软装、饰面壁材、厨卫吊顶、水电暖通、装修基材、家具等 15 类享受本次补贴。已享受许昌市商务局等4部门开展的许昌市家居厨卫“焕新”补贴的17 种产品不再享受本次补贴,不能重复享受补贴。

    七、关于发票

    15. 发票开具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 发票开具时间应在补贴活动开始后且发票开具地址为许昌市域内。

    16. 没有发票,但有支付凭证可申请补贴吗?发票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答: 不能,支付凭证不可代替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发票都可以。

    17. 发票的抬头是房屋坐落可以吗?填报的发票金额是否包括税额? 答:发票的抬头人是房屋产权人,房屋坐落可写在发票备注里。 填报的发票金额包括税额。

    18. 同一套房屋装修既有装修款发票又有采购发票是否可以申领? 答: 可以申领。每套房补贴最高不超过2 万元,装修合同中的物品和材料费用不能低于总价款的50%。

    19. 发票金额与装修合同总装修款数额不一致,如何计算补贴金额? 答: 装修款发票金额应为 “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应小于等于装修合同总装修款数额。补贴金额是按合同双方约定的支付金额计算。

    八、其他

    20. 申领、审核通过后,多长时间可发放补贴?补贴资金是直接打入企业或商家的银行账户吗?  答: 发放的具体时间要根据实际工作进展情况,最迟在今年年底前发放完毕。 补贴资金会按程序拨付到企业或商家提供的银行账户。

    21. 如在申领过程中发现有骗补、套补行为怎么处理?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参与资格、退回补贴资金,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2. 从哪里了解参加活动的企业或商家名单?答:(1)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2)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3)在微信搜索栏搜索“装饰装修保障服务平台”公众号或小程序,登录相关专区,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房屋产权合法证明,完成实名认证,按提示操作。活动期间,市住建局结合实际情况,对参与活动的企业或商家进行动态调整。

    23. 如对此次补贴活动有疑问,可以怎样咨询?答:活动期间,可咨询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昌市:0374-2169995 禹州市:0374-8119388 长葛市:0374-6196033 鄢陵县:0374-7101658 襄城县:0374-8395136 —7—魏都区:0374-2216566 建安区:0374-5180027 东城区:0374-2952268 经开区:0374-8581627 示范区:0374-3378822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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